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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央電視臺二套《消費主張》欄目曝光了上海盛祿食品有限公司生產“問題饅頭”的情況,暴露了本市食品安全各環節中存在的問題。為了吸取教訓,亡羊補牢,進一步加強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工作,對食品零售企業做好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安全事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級領導一定要高度重視,認真落實有關工作。當前,要認真組織企業負責人和相關人員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商務部《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管理辦法》和國家工商總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及有關食品安全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針對暴露的問題,對照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食品零售企業要立即組織開展全面自查整改。要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健全上下領導重視、組織保障、責任落實、人員到位的食品安全工作機制。
二、加強食品采購管理工作
要加強食品采購安全管理,選擇好食品供應商。要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制度,健全完善準入制度。對食品供應商,食品零售企業要認真依法查驗其食品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證明文件,并對食品供應商的生產加工場所進行現場考察。在準入時,食品零售企業要與食品供應商簽訂食品安全保證協議,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對食品供應商要定期考察篩選,對供應商的品牌知名度、經營規模、生產技術提出更高要求,擇優選定。要對重點即食食品供應商的生產場地進行突擊檢查,嚴防有質量問題的供應商和食品進入超市等食品零售渠道。
三、健全食品購銷臺帳制度
要健全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等級、生產批號、保質期、產地來源、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并建立食品供應商檔案。要加強對食品標簽的檢查,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一律不得上架銷售。對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和存在安全隱患的食品,食品零售企業要立即停止銷售,記錄在案,并妥善處理相關事宜。
四、組織做好抽樣檢驗工作
要配合行政部門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建立對重點食品和消費者反映有安全問題的食品開展抽樣檢驗檢測的制度。要創造條件,逐步擴大抽樣范圍,提高抽檢頻率。要對貯存、銷售的食品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要建立完善并嚴格落實變質、超過保質期食品銷毀制度,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并做好相關記錄,防止不合格食品回流。
五、加強現場操作安全管理
要搞好食品經營區域安全管理,生鮮區域保持陳列設備清沽,無積水和污漬,配置必要的低溫儲存設備。食品零售企業從事現場食品加工的,應當遵守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相關規定。散裝熟食的售賣應符合《散裝食品衛生管理規范》,散裝熟食陳列要用專用陳列柜或者網罩遮蓋,應用防塵材料覆蓋,設置隔離設施,防止二次污染。
對落實本通知要求的有關情況,市商務委、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將組織區縣有關政府部門和相關商業行業協會,開展督促檢查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