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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全國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現場會議精神和公安部《關于印發〈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公安局關于本市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實施意見的通知》要求,為進一步提高水產系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前移火災預防關口,增強火災防控能力,集團發出《關于印發〈上海水產(集團)總公司構筑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按照本市統一安排,決定自即日起至2012年底,在集團范圍內實施為期三年的構筑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
在構筑水產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建設中,以提高各單位檢查和消除火災隱患、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安全疏散逃生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消防安全“四個能力”;落實各單位主管部門消防工作組織領導、監管、設施建設和檢查考評等消防工作“四項責任”;提高各單位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消防監督規范化、消防宣傳教育和消防管理創新等消防監督管理”四個水平”為著力點,力爭通過三年努力,使水產消防工作管理水平明顯提升,企業消防安全環境明顯改善,重特大、群死群傷火災事故有效遏制,使水產消防安全“防火墻”有效建立。